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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業務Q&A

    請問申請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之轉(契)作或生產環境維護獎勵補助如何申請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3-13 11:25

    依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規定,符合轉(契)作或生產環境維護獎勵認定基準之田區並設籍於本區之農民,於每年1月 2日至1月31日檢具下列資料向本所辦理:

    1. 現耕人國民身分證或可證明現耕人身分文件正本。
    2. 現耕人為土地所有權者,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;現耕人非土地所有權者,應檢附有效期限內租約或耕作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文件。
    3. 現耕人高雄市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。
    4. 現耕人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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