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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政災防課

    役男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3-10 15:49

    一、役男在營證明書

    1. 國民身分證
    2. 印章
    3. 委託代辦則須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


    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 

    二、免役證明書

    1. 申請書(區公所現場提供)。
    2. 國民身分證。
    3. 印章。
    4. 委託代辦則需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。


    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 
     
    三、役男體位證明書

    1. 國民身分證。
    2. 委託代辦則需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。


    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 
     
    四、役男體檢之申請

    1. 補檢部份:國民身分證、印章或申請書(區公所提供)。
    2. 複檢部份:達改判體位之標準,擇一
    3. 方式辦理

     (1)公費:一般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書(部分項次須附病例或其他相關資料)、國民身分證、私章。
     (2)自費:一般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書(經市政府核准後持複檢核定通知書往選定之複檢醫院複查)、國民身分證、私章。

    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     

    五、申請延期入營

    1. 國民身分證、印章
    2. 相關證明文件


    ※ 處理期限:受理完畢後轉兵役處核定
     

    六、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、補充兵

    1. 申請書二份(區公所現場提供)。
    2. 各有關證明文件一份。
    3. 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    4. 相關全戶口名簿正本。
    5. 畢業證書(或休、退學證明)。


    ※ 處理期限:
    1.替代役:二十日內轉報市府核辦
    2.補充兵:三十日內轉報市府核辦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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