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役男在營證明書
- 國民身分證
- 印章
- 委託代辦則須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
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二、免役證明書
- 申請書(區公所現場提供)。
- 國民身分證。
- 印章。
- 委託代辦則需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。
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三、役男體位證明書
- 國民身分證。
- 委託代辦則需加帶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(區公所提供)。
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四、役男體檢之申請
- 補檢部份:國民身分證、印章或申請書(區公所提供)。
- 複檢部份:達改判體位之標準,擇一
- 方式辦理
(1)公費:一般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書(部分項次須附病例或其他相關資料)、國民身分證、私章。
(2)自費:一般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書(經市政府核准後持複檢核定通知書往選定之複檢醫院複查)、國民身分證、私章。
※ 處理期限:隨到隨辦
五、申請延期入營
- 國民身分證、印章
- 相關證明文件
※ 處理期限:受理完畢後轉兵役處核定
六、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、補充兵
- 申請書二份(區公所現場提供)。
- 各有關證明文件一份。
- 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- 相關全戶口名簿正本。
- 畢業證書(或休、退學證明)。
※ 處理期限:
1.替代役:二十日內轉報市府核辦
2.補充兵:三十日內轉報市府核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