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報名短期補習班學習各種知識及技能,為繳納補習費用,常發生「假分期真貸款」之爭議。為使消費者明確知悉何人為貸款對象,並強化消費者權利保障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業將教育部提報之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審查完竣,並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。
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一、 避免立約人個資外洩
刪除立約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,降低消費者對其個人資料外洩之疑慮。
二、 明定賦予消費者貸款償還之抗辯機制
(一) 付款方式如為短期補習班提供消費者與第三人簽訂消
費借貸契約,短期補習班無法提供服務時,消費者可檢附文件申請止付貸款餘額。
(二) 雙方如終止或解除本契約,消費借貸契約亦同時終止
或解除。
三、 增列「履約保證保險」為履約保障機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