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醫療性凍卵服務計畫補助公告
說明:
一、為助罹癌女性規劃生育,本市自114年3月18日起提供醫療性凍卵補助。
二、本補助案說明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設籍或配偶設籍高雄市之40歲以下女性(不限已婚),罹癌且經醫師評估因罹癌或因治療影響生育者。
(二)補助金額:每案上限3萬元,療程費用未滿3萬元者依實際費用覈實支付,終身一次。
(三)執行凍卵療程機構資格: 須於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(俗稱試管嬰兒)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接受凍卵療程。
(四)申請方式:於完成凍卵療程後 6 個月內,檢具紙本資料註記申請醫療性凍卵補助,寄送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(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-1號5樓)提出申請。
完整內容請參考衛生局網頁https://gov.tw/h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