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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業務Q&A

    全民健保投保(榮民有眷者)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8-20 16:46

    申請人應備證件:
    一、申請人身分證、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
    二、眷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三個月內)
    三、原投保單位之轉出單

    處理期限:10分鐘(例外情形視個別狀況而定)

    承辦單位:社會課健保業務

   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取票叫號辦理

    申請方式:
    1.親自到場辦理。
    2.委託辦理,須帶申請人、代辦人身分證。

    辦公室電話:07-5831111-315、316

   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

    備註欄:

    1. 被保險人須在自己的戶籍地投保,跨縣市者請至所在地健保各分區業務組辦理。
    2. 年滿二十歲者符合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,須檢附下列資料,始得以眷屬身分加保:在學生應檢附學生證影本一份;畢業一年內者,檢附畢業證書影本一份。
    3. 一年內退伍者檢附退伍令影本一份
    4. 非當事人申辦者,代辦人請攜帶當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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