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安全維護宣導
「三從四得」?消防署:防範縱火保平安
110年8月26及27日新北市一社區大樓發生1起連續縱火案件,消防機關到達現場後立即依「檢警消縱火聯防機制」通報警察機關,並即時將縱火嫌疑犯逮捕,雖然案件未造成人員傷亡,消防署仍提醒大家可以依照「三從四得」的方法防範縱火,定期實施安全檢查,以確保個人生命財產安全。
根據消防署統計,近10年全台共發生2,602件縱火案,造成177人死亡。縱火犯常見的縱火手法多為「明火引燃起火處可燃物」及「汽油縱火」,而以汽油縱火的案件往往容易造成人員傷亡。
「三從四得」的目的為防範居家或社區大樓的縱火,
三從為「從消除死角做起」、「從守望相助著手」、「從消除雜物動手」;
四得為「可疑狀況要認得」、「大門上鎖要記得」、「監視設備要捨得」、「滅火方法要曉得」。
消防署強調,公共場所的縱火容易造成重大傷亡,所以平時各消防機關會針對列管場所定期實施安全檢查,以確保公共環境即使被縱火,也不易擴大火勢。而個人住家安全除了三從四得之外,家中使用的打火機必須收好,以防家中小孩或有精神疾病者取得後引火發生火災。消防署的網站也有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下載使用,可供民眾檢視居家的安全,平時即做好縱火防範準備。
資料來源:內政部消防署
※機密維護宣導
機關員工不慎洩漏民眾個資案例2
○○分局○○派出所警員李○於99年8月某日晚間7時至9時,擔服值班勤務,接獲警用分機來電,對方自稱係偵查隊學長○○○,並稱因電腦無法連線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E化報案系統,請渠代為協助查詢失竊車輛車籍資料共7筆,並向李員表示,如工作忙碌將改向勤務中心集中查詢所需資料,李員認該員熟稔警察機關內部用語,而誤認該員亦係警職人員,即將所交查之車主相關資料回報該假冒學長者,事後察覺有異,致電該分局偵查隊查證並無其人,李員自覺恐已不慎洩漏民眾個人資料,即主動將上情陳報所長,嗣由該分局調查後函送偵辦。
資料來源: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