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應備證件: 一、相關證明文件(可查閱徵兵規則第29條內容) 二、身分證、印章 處理期限:受理完畢後轉報兵役處核定 承辦單位:役政災防課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申請方式: 1、親自到場辦理。 2、委託辦理。 辦公室電話:07-5831111-507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