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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業務Q&A

    原住民申請建購、修繕住宅補助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8-20 16:27

    申請人應備證件:
    1.申請書一式二份
    2.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(3個月內)
    3.全戶所得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
    4.建購房屋之建物謄本一份(3個月內)
    5.住宅照片一份(室內、門牌各一張)
    6.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一份
    7.領款收據一份
    8.切結書一份

    處理期限:備齊文件後6天內轉原住民事務委員會

    承辦單位:民政課

   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

    申請方式:
    1.郵寄。
    2.親自到場辦理。
    3.委託辦理。

    辦公室電話:07-5831111-215

   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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