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應備證件: 一、申請書 二、沿革 三、派下全員系統表及戶籍謄本 四、不動產清冊其證明文件 五、派下現員名冊 六、原始規約(無原始規約,免附) 七、推舉書(管理人申報者免附) 處理期限: 一、審核30天 二、公告及異議期間2個月 三、核給證明三天共計3個月又10天 承辦單位:民政課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 申請方式: 1.親自到場辦理。 2.委託辦理。 辦公室電話:(07)5831111-210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