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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業務Q&A

    低收入戶子女在學教育補助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8-20 16:48

    申請人應備證件:
    一、高中職以上學生證影本,背面必須有新學期之註冊章(每學期註冊完皆要繳交)。

    處理期限:一個月

    承辦單位:社會課

   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

    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辦公室電話:07-5831111-302

   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

    備註欄:彙集齊備後造冊請款發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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