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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課

    低收入戶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3-11 20:28

    一、低收入戶申請(列冊)

    1.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(3個月以內,且不可為部分戶籍謄本)
    2. 社會救助調查表二份
    3. 診斷書正本(罹患嚴重傷、病,必須3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、應檢附健保醫院開立之無法工作診斷證明書)
    4.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    5. 15歲以上如在學附學生證影本
    6. (全戶)國稅局財稅資料(所得、財產、稅籍)
    7.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    8. 國民年金繳款單與勞保明細表
    9. 若有股票,請附股票庫存表與分戶歷史帳
    10. 若有不動產買賣交易,請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(私契)與資金流向證明(如銀行還款資料)
    11. 若不動產交易屬法院拍賣者,請檢附強制執行金額計算分配表
    12. 若不動產買賣交易所得用於清償債務,請檢附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借貨契約及漬償證明文件
    13. 若有基金,請附投資收益明細表
    14. 若曾經投資公司,但目前已處停業狀態,請至經發局商業行政科辦理解散,並到國稅局辦理註銷與清結算。


    ◎受理方式:交由里幹事初核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※處理期限:1-2個月


    二、低收入戶證明

    1. 私章
    2. 對象:在左營區列冊低收入戶者為限


    ◎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※處理期限:30分鐘


    三、低收入戶戶內人口異動或新增
    1.應備書表與低收入戶申請(列冊)相同

    ◎受理方式:請洽屬里幹事送件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※處理期限:1-2個月
     
     
    四、低收入戶進住仁愛之家公費安養

    1. 申請書
    2. 家民連絡書
    3. 相片5張
    4. 公立醫院身體檢查表(正本)
    5. 私章
    6. 全戶戶籍謄本1份(3個月以內)
    7. 興趣調查表
    8. 低收入戶證明書
    9. 代筆遺囑
    10. 身分證影本


    ◎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※處理期限:3天內轉送社會局複核


    五、低收入戶孕產婦及嬰幼兒營養補助

    1. 申請表。
    2. 醫院開具最近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正本(需由醫生詳載需要營養補充之事由)
    3. 新生兒入籍後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。
    4. 低收入戶證明(新生兒需有低收收資格)。
    5. 郵政儲金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
    6. 領款收據


    ◎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
    ※處理期限:3天內轉送社會局複核


    六、低收入戶遷入或遷出
    1.新的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
    ◎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
    ◎申請方式:親自到場辦理
    ※處理期限:1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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