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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交通安全宣導】無照駕駛加重罰則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12-09 12:44

    注意
    無照駕駛加重罰則!
    提高汽、機車無照駕駛罰鍰,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牌照,10年內3次以上累犯者罰鍰無上限加罰,#車輛所有人比照駕駛人罰鍰處罰規定!

    ※首次無照駕駛

    • 汽車罰鍰36,000元-60,000元
    • 機車罰鍰18,000元-36,000元
    • 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➡️延長至10年

    ※10年內2次無照駕駛

    • 大型車80,000元
    • 汽車60,000元
    • 機車36,000元

    ※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

    • 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4,000元
    • 汽、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2,000元

    當場移置保管車輛
    必須扣繳牌照,吊扣牌照期間

    • 初犯3個月
    • 10年內第2次6個月
    • 10年內3次以上1年

    更嚴重的是還會影響考照資格!
    無汽、機車駕駛執照者將禁考1至2年
    駕照吊扣期間,駕駛車輛者,直接吊銷駕照,吊銷後禁考2年。
    肇事致人受傷者,禁考2至4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終身禁考

    領有駕照再上路 ,遵守交通規則最安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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