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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5年後備軍人除役公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10-15 16:46

    自115年1月1日起,下列人員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,不另發給除役令

    二級上將:70歲(民國44年出生) 。

    中將:65歲(民國49年出生) 。

    少將:60歲(民國54年出生) 。

    上、中、少校及士官長:58歲(民國56年出生) 。

    上、中、少尉及上、中、下士:50歲(民國64年出生) 。

    志願役士兵:45歲(民國69年出生) 。

    義務役士兵、補充兵:36歲(民國78年出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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