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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業務Q&A

   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問題_失業中應如何參加健保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9-03-12 08:20

     

    1. 沒工作且符合眷屬身分的人,應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投保。
    2. 無配偶或直系血親可依附投保,則以「地區人口」的身分,至戶籍所在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投保。
    3. 無工作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,以「榮民」身分,至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投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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