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社會業務Q&A

    請問低收入戶規定有工作能力者須低於全戶人口三分之一,本人為輕度肢障,是否為無工作能力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09-20 00:00
    有關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工作能力問題(依規定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中度以上)且具有國民年金身分者,方視為無工作能力,餘皆視為有工作能力。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