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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政業務Q&A

    後備軍人緩召四款、五款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0-08-20 17:24

    申請人應備證件:
    一、身分證
    二、戶籍謄本(現戶全部)(初次申請須另附全戶原始全部家屬;謄本)
    三、印章(本人)

    處理期限:每年公告受理期間(4月份)隨到隨辦(截止後申請案件再函報市府兵役局轉送後備指揮部)

    承辦單位:役政災防課

    受理方式:櫃台直接受理統一收發管制

    申請方式:
    1、親自到場辦理。
    2、委託辦理。

    辦公室電話:07-5831111-506

    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4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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